2020-09-03
1015
自1993年10月27日被收押,至2020年8月4日改判无罪,张玉环共失去自由9778天,在被关押期间,他每时每刻都被限制人身自由,三倍于社会普通成员每日8小时的法定劳动时间,若以日均工资的一倍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明显不合理。程广鑫认为,国家赔偿应与自由的价值属性相匹配,赔偿标准上应遵循“就高”原则。
2020-08-07
1359
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张玉环杀人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