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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拍卖后还有居住权吗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1738 标签:

如果以房屋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拍卖房屋,以所得价款清偿提供的债权,有剩余款项的,返还抵押人,那么房屋拍卖后还有居住权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吧。

 

房屋拍卖后,如果房屋在拍卖前已经设立了居住权,并且在居住权期限内的,房屋具有居住权。

 房屋拍卖后还有居住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住宅的位置;

 

()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居住权期限;

 

()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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